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思政理论课教学及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湖北开放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号)及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活动中提高湖北开放大学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增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实效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方案》(国开教函〔2019〕5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要以育人为宗旨,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深入实际、认识社会、了解国情、接受教育、拓展视野、提高素质、增长才干,运用所学理论服务实践,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的认识,从而实现思政课“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的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思政课中面向本、专科各专业学生设置的必修内容。专科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中开展实践教学,计1学分;专升本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中开展实践教学,计1学分;(高中起点)本科在《思想道德与法治》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两门课中开展实践教学,各1学分,共计2学分。
社会实践主题、内容应围绕相关思政课理论教学内容进行选择,参考选题如下:
4.访谈“平凡中的辉煌—身边的模范”,感受榜样魅力,撰写报告;
5.访谈共和国同龄人,感受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沧桑巨变,撰写报告;
6.感受改革开放成就—“我看家乡变化大”,撰写报告;
7.积极接受单位或社区等组织的思想道德、法律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等的宣传教育,自觉利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达到一定积分,撰写学习体会;
8.结合丰富多彩的地方文化资源,开展传承家乡文化和传统美德的社会实践活动,撰写实践报告;
9.根据个人工作实际,结合思政课所学内容,谈一谈对职业梦与中国梦的认识,撰写认识体会;
1.各市(州)教学点按照实践教学参考选题,结合实际,选定合适主题、内容,制定相关课程社会实践教学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做好备档备查。
2.思政课辅导教师要对学生的社会实践提供必要指导,在形考规定的完成时间内进行评分,并做好学生实践成果存档工作。
3.社会实践成绩占课程综合成绩20%。实践成果形式为“文字+原始资料”,即:学生按规定撰写并提交500字以上感悟(或体会、报告),其中,专科与专升本学生提交1篇,(高中起点)本科学生提交2篇。此外,还应向辅导教师提交本人参加社会实践的照片、盖章的证明文件等原始资料,不得抄袭。教师根据学生提交实践成果(“文字+原始资料”)进行综合评价,评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