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友情链接
开大规章制度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开大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方案》的通知
栏目:开大规章制度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0-22 15:58:42 点击:

分部、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开放大学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增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实效性,总部结合办学体系实际,制定了《国家开放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方案》(后简称方案,详见附件)。请各分部、学院按照方案相关要求落实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工作。

请各分部、学院依据方案制定本部(院)的实践教学任务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并于 2019 年秋季学期开始实行。

总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张丽媛,电话 010-57519144。

总部教务部教学过程管理科联系人:程千,电话 010-57519023。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方案

(此页无正文)



国家开放大学

2019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

国家开放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等相关文件精神,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活动中提高国家开放大学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增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实效性,现结合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践目的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要以育人为宗旨,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深入实际、认识社会、了解国情、接受教育、拓展视野、提高素质、增长才干,运用所学理论服务实践,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的认识,从而实现思政理论课“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的要求。

二、内容设置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国家开放大学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面向本、专科各专业学生设置的必修内容。专科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开展实践教学,计1学分;专升本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中开展实践教学,计1学分;(高中起点)本科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两门课中开展实践教学,各1学分,共计2学分。

三、参考选题

社会实践主题、内容应围绕相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进行选择,选题如下:

1.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撰写观后感;

2.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撰写观后感;

3.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撰写活动感受;

4.访谈“平凡中的辉煌—身边的模范”,感受榜样魅力,撰写报告;

5.访谈共和国同龄人,感受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沧桑巨变,撰写报告;

6.感受改革开放成就—“我看家乡变化大”,撰写报告;

7.积极接受单位或社区等组织的思想道德、法律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等的宣传教育,自觉利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达到一定积分,撰写学习体会;

8.结合丰富多彩的地方文化资源,开展传承家乡文化和传统美德的社会实践活动,撰写实践报告;

9.根据个人工作实际,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所学内容,谈一谈对职业梦与中国梦的认识,撰写认识体会;

10.自拟题目。

四、实施要求

1.各分部和学院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的参考选题,选择合适主题、内容,制定具体实践教学任务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在形考规定的完成时间内给学生评分。

2.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辅导教师要对学生的社会实践提供必要指导。

3.社会实践成绩占课程综合成绩的20%。学生按时完成规定的感悟、体会或报告。其中,专科与专升本学生1篇,(高中起点)本科学生2篇。提交的感悟、体会与报告字数为500字以上,要求个人独立完成,不得抄袭。学生同时向辅导教师提交本人参加社会实践的照片、盖章的证明文件等原始资料。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原始资料与感悟、体会或报告质量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