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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共享和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的通知
    栏目:评建工作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9-24 08:37:12 点击:

    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湖北开放大学(以下简称省校)在湖北利川建立了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在关山校区建立了思想政治教育体验式教学中心(联系方式见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在江西井冈山和陕西延安建立了国家开放大学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基地(联系方式见附件2),作为办学体系师生开展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组织各类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的教育基地。各市(州)教学点均可共享实践教学资源,自行组织教师、学生前往,通过实地参观、学习培训等形式,将思想政治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增强办学体系师生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的通知》精神,结合省校工作部署,切实推动地方红色文化资源转化为各级各类育人资源,落实好“红色革命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请各市(州)教学点积极主动利用当地红色文化资源,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学基地不少于2个,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不少于1次,并做好相关活动报道、档案留存工作。湖北开放大学对市(州)教学点设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基地进行备案管理,对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进行督查。请各市(州)教学点统计在本地区设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基地,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合作协议书、宣传报道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bdddxbgs@126.com。

    附件:思想政治教育基地联系方式

    湖北开放大学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