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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学部2021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
栏目:院部动态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2-02 11:02:18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落实2021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终结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课部实际,制定本组织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学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院部工作组),负责院部所有教师(校内专任、校内兼课、校外兼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组 长:姜玲曹 杰

  成 员:朱垣胡继慧

  秘 书:方 瑾 韩希锦

  纪检监督:谢贝妮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部党政办,制定实施办法,对评价数据进行统计、核对和汇总,确保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和顺利进行。

  二、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

  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的评价方案,真正做到人人知晓。

  完成时间:12月14日前

  责任人:李映、汤传文、冯秀琴、王军力

 (二)数据准备

  各教研室认真核准参评教师名单,作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依据材料,各教研室根据全年教师授课信息,向院部工作组提交《2021年度授课教师名单》(如下)。

  完成时间:12月8日前

  责任人:李映、汤传文、冯秀琴、王军力

 ()评价组织

  1、院部督导组评价。院部督导组根据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听课制度》、以及院部《教学督导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按照《2021年度授课教师名单》提供的信息,对本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做出打分评价(《2021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打分统计表》另发),并交院部工作组。

  完成时间:12月16日前

  责任人:院部督导组成员

  2、学生评价。督促各院完成教师网上评教活动,并在教务系统中收集评教结果。

  完成时间:12月24日前

  责任人:韩希锦

  3、学校专职督导评价。收集学校专职督导员对专任教师的评价结果。

  完成时间:12月21日

  责任人:朱垣

  三、结果审定

  1、汇总结果。院部工作组将院部督导组评价、学生评价、校专职督导对所有教师的评价结果整理统计,按要求进行汇总,得出本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排名。

  完成时间:12月24日

  责任人:韩希锦

  2、结果公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排名结果在院部范围内公示一周。

  完成时间:12月27日

  责任人:韩希锦

  3、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课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排名结果。

  完成时间:2022年1月3日

  责任人:姜玲 曹杰

  4、报送结果。向管评中心报送课部2021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完成时间:2022年1月3日

  责任人:韩希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