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落实2021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终结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课部实际,制定本组织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学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院部工作组),负责院部所有教师(校内专任、校内兼课、校外兼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组 长:姜玲曹 杰
成 员:朱垣胡继慧
秘 书:方 瑾 韩希锦
纪检监督:谢贝妮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部党政办,制定实施办法,对评价数据进行统计、核对和汇总,确保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和顺利进行。
二、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
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的评价方案,真正做到人人知晓。
完成时间:12月14日前
责任人:李映、汤传文、冯秀琴、王军力
(二)数据准备
各教研室认真核准参评教师名单,作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依据材料,各教研室根据全年教师授课信息,向院部工作组提交《2021年度授课教师名单》(如下)。
完成时间:12月8日前
责任人:李映、汤传文、冯秀琴、王军力
(三)评价组织
1、院部督导组评价。院部督导组根据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听课制度》、以及院部《教学督导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按照《2021年度授课教师名单》提供的信息,对本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做出打分评价(《2021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打分统计表》另发),并交院部工作组。
完成时间:12月16日前
责任人:院部督导组成员
2、学生评价。督促各院完成教师网上评教活动,并在教务系统中收集评教结果。
完成时间:12月24日前
责任人:韩希锦
3、学校专职督导评价。收集学校专职督导员对专任教师的评价结果。
完成时间:12月21日
责任人:朱垣
三、结果审定
1、汇总结果。院部工作组将院部督导组评价、学生评价、校专职督导对所有教师的评价结果整理统计,按要求进行汇总,得出本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排名。
完成时间:12月24日
责任人:韩希锦
2、结果公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排名结果在院部范围内公示一周。
完成时间:12月27日
责任人:韩希锦
3、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课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排名结果。
完成时间:2022年1月3日
责任人:姜玲 曹杰
4、报送结果。向管评中心报送课部2021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完成时间:2022年1月3日
责任人:韩希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2021年12月1日